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无雇解出劳动合同的如何赔偿

无雇解出劳动合同的如何赔偿
  
  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 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一)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二 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三 用人单位经济裁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想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任何赔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一定的金额给劳动者,具体赔付多少,要根据劳动者的月工资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为人袭警罪一般拘留多久
      袭警罪一般拘留多久袭警,根据不同情况和不同的性质,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1、袭警的定义:袭警是指用暴力手......


·婚后车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车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买车,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离婚官司是否适用二审?
      离婚官司是否适用二审?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换言之“任何纠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才告终局”,这是国家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离婚案件当......


·一、购买房屋日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购买房屋日违约金怎么计算?购买房屋日违约金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


·设立公司流程是什么?
      设立公司流程是什么样的一、设立公司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


·刑事抗诉最新规定是什么?
      刑事抗诉最新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我公司随意降我薪水违法吗?
      我公司随意降我薪水违法吗?公司要降低员工薪水,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只不过需要遵守限制性条款,按照法定程序来。不过,因为实际中各种情况不同,......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形式有什么?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形式有什么?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形式有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经济诈骗罪不交罚金能不能减刑吗?
      经济诈骗罪不交罚金能不能减刑吗??1、不交罚金影响减刑。2、罚金是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不交罚金,通常会被认为是不认罪服法,就不能认为是......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可以领
      男人60岁退休可以领养老保险金。特殊工种55岁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领取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