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孩子28岁未婚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孩子28岁未婚
  
  一,离婚财产的分配:
  
  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原则上平分。
  
  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离婚财产的问题,国家的有关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操作流程会因为事情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生活中,自己要多加关注此类问题,因为涉及财产,如果自己不能详细的准备材料,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进而影响到自己的实际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法夫妻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


·最新汉中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最新汉中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11元、295元、280元、266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72......


·鉴定酒后驾驶有什么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保构成合同诈骗罪怎么判?
      一、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保构成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保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主要是:(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如何判罪?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如何判罪?一、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如何判罪?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按照我们刑法的347条来进行一个贩卖毒品罪的处罚,在这个......


·酒店钟点房一般几个小时?
      酒店钟点房一般几个小时?一、酒店钟点房一般几个小时?钟点房通常需要在6点以后18点以前开房,时长不超过2小时。宾馆的钟点房是给客人提供一个舒适的环......


·公务员提前退休的规定
      公务员作为社会大众眼中的金饭碗铁饭碗,正是基于其稳定性和保障性。而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提前退休制度正是这一稳定性保障性工作的体现,那么怎么......


·离婚后财产儿子能继承吗?
      离婚后财产儿子能继承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


·司法鉴定怎么申请
      司法鉴定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部分,它可以运用现代科技的手段,对诉讼中的专门问题进行判断,目前越来越多的司法鉴定被作为定案的依据,对诉讼产生了......


·保险代理人劳动关系是否与保险公司构成
      在我国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处于平等地位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还有一种是在劳动关系确立之后,劳动者隶......


·侵犯商业秘密工商处罚有哪些?
      在商业活动中,个人或者单位用偷窃、威胁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他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使用他人掌握的商业秘密,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那么,侵犯商业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