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是什么,内容包括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是什么,内容包括什么?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式,在适用范围、土地地价、管理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无偿取得是其主要特征;出让用地是当前最普遍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其主要特征是土地使用者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通过合同方式进行管理。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
  
  
  (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
  
  
  (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
  
  
  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为公共利益征用出让土地的权力等主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力。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由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具备了物权所包含的基本权利,即占有的权利,一般意义上使用的权利,收益的权利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利,所以它是除土地所有权之外的较为完整的物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政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充当出让人。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具体落实,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活动的审核与权属管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在民间是一种普遍的做法,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出让,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涉及到出让的土地下有资源、埋葬物品等情况是不能转让的。如正文中没有涉及的情况,请您咨询当地土地局获得准确信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征收土地政策的规定
      单位征收土地政策的规定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到外地去,在农村地区就有大量荒废的土地,因此就有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未成年儿童第二监护人是谁?
      未成年儿童第二监护人是谁?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编号: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


·有自首情节如何定罪量刑?
      有自首情节如何定罪量刑?有自首情节会按照实际所犯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是按照基准刑40%以下要进行从轻处罚。具体如下所述:......


·在我国工伤鉴定多久能出结果
      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维权本身就是一个比较艰辛的过程。不管是过去的农民工讨薪,还是在日常生活当中员工的工伤维权,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我国......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一年怎么赔偿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一年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购买商标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买商标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购买商标注意事项1、首先我们需确认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如果是企业我们需确认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的我们需......


·新婚姻法财产协议书书写时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时候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大问题,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也进行了相关规定。所以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一定需要注意一些重点的概念问题,......


·很多时候公民对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作出处分,包括出售、赠与,其
      很多时候公民对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作出处分,包括出售、赠与,其实都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才行。也就是说说公证是处分房屋过程中的必经程序,那实......


·一、绍兴的误工费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绍兴的误工费规定是怎么样的?浙江省(除宁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35731元/年,农村居民标准为13071/年。高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