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的具体内容
  
  
  1、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就是所谓的n 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点击打开)。
  
  
  2、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员工属于辞职,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同意,即可于30天后离职。可参考:辞职了,离职手续该怎么办?(点击打开)
  
  
  3、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时,企业提出:与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因此,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1个月“代通知金”的问题。(个别地方除外,如北京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具体需查询当地劳动法规)。
  
  
  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给补偿金,计算方法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同,但由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所以,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4、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也就是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提前跟企业说明,也可以不提前说明。员工可以在合同到期时,交接工作之后,不再继续上班。当然,由于还需要企业发放工资,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等后续工作,建议员工在离职时没有必要和企业弄得很不愉快。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自动到期,无论续签与否,都涉及不到赔偿。但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则是在履行合同期间进行的动作,是会视情况分析,判断单位是都需要向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之前多方面讨论过,建议您最好能够选择和平协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血液酒精多少毫克为醉驾?
      一、血液酒精多少毫克为醉驾?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


·隐名股东借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隐名股东借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1、协商。这是最有利于双方关系维系的处理方法,有利于避免双方产生更进一步的、不可修复的矛盾。2、调解。调解有以下......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继承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这个问题关系到很多农村子女的切身利益,是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农村,那可是大事。农民有地才是最好的,没了地就不好了......


·劳动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


·对于偷税漏税违法还是犯罪?
      对于偷税漏税违法还是犯罪?偷税漏税是犯罪;偷税--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是行政处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主要依据偷税数额的大小和占......


·在发生工作中发生意外之后不一定会有身体上面损失
      在发生工作中发生意外之后不一定会有身体上面损失,往往有自身的身体原因也会带有一点精神上面的压抑,那么工伤保险待遇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有?对于工......


·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
      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


·一般电信诈骗团伙判几年
      一般电信诈骗团伙判几年对于电信诈骗团伙犯本罪的,按照犯罪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两个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两个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


·公司法人变更债权找谁承担?
      由现行法律可知,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公司所产生的一系列债务都应由公司法人独立承担,股东仅承担出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