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合肥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合肥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补偿方案是怎么制定的?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在我国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的不同,其征地的赔偿金额也是不一样的。国家为了更好的建设美好和谐的社会,会根据需求向农民征收土地,以此来达成建设的目的,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不受侵害,依法进行征地补偿是非常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际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到的事情也很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际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到的事情也很多,在某些情况下,涉及到法律问题或纠纷的,往往需要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来解决。法律援助......


·涉嫌销售假药罪判缓刑的多么?
      涉嫌销售假药罪判缓刑的多么?构成销售假药罪,取保候审后是否能判决缓刑还要考虑多种因素,如量刑标准、被告人认罪情况、是否患有疾病等。生产、销售假......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什么区别?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什么区别?中国人素来对“对簿公堂”有一种抵触心理,而顺应时代的需求,调解的产生为人们解决纠纷带来便利。我国的调解制度除了......


·美容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美容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美容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行政不作为案诉讼时效是多久?
      行政不作为案诉讼时效是多久?行政不作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教师对于大学生打架怎么处理?
      教师在处理打架的事情上,一定要冷静,科学的处理,不能留下隐患。1、作为老师处理任何事情自己都不能先发怒,要心平气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认识到学生......


·经过工伤认定后能把病假改一下?
      员工如果因为发生了意外那么最好办法是及时的做一下工伤鉴定,而一般在鉴定完之后都是要休病假的,因为这样可以好好的调整一下因为工伤为受损的部位,......


·审理商标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简介
      为了正确审理商标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


·处理婚外情外遇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中,随着人们生活中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精神生活的追求更为重视了。与前几年相比,如今我国离婚率在逐渐升高,社会中传出婚外情的事件......


·我国的劳动法代通知金是哪一条?
      我国的劳动法代通知金是哪一条?代通知金不是法律术语,是人们的一种习惯说法。所谓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


·故意伤害罪结果加重犯有哪些?
      人在冲动的情况下破坏了理性状态并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犯罪行为,甚至有些人实行故意犯罪且已经完成了计划的目标却仍然没有停止自己的行为甚至达到了更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