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嘉兴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标准是什么?


  一、嘉兴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是什么标准?
  
  
  嘉兴逆向行驶处以二百元罚款并扣3分至6分。如果其逆向行驶造成了不良的后果,交警队会根据事故现场来进行事故的鉴定,给出最终的惩罚结果。
  
  
  二、行人逆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行人逆行撞车交通事故怎么判定
  
  
  行人逆行撞车交通事故行人要付主要责任,但是车主还是要赔偿,因为有保险,保险公司会赔付。不过主要看交警大队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认定: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方未履行责任怎办
  
  
  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定、调解书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另一方当事人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但一方当事人怠于行使该权利,申请执行判决、裁定、调解的权利将丧失。根据《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例如,张先生于04年未申请生效判决的执行,在其后2年内也未向法院提起生效判决的执行。如果张先生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那么可以再向瑞安法院提起申请执行判决。
  
  
  至于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二百一十八条、二百一十九条、二百二十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根据刑法三百一十三条,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行驶过程中逆行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会对交通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因此对于这种行为的惩罚不仅要付出金钱的代价,也会被扣掉比较大比例的分数。如果对逆行的界定还是比较模糊,建议交警队做事故鉴定,清晰的明确划分责任归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在线咨询 >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一、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概念是否要明确规定
      对于土地使用,国家应该有明确的要求,并且这种要求也正在逐渐的完善当中,所以今天我们共同讨论一下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方面的相关界定,根据有关的说法......


·肇事逃逸几天内处理是合理的?
      肇事逃逸几天内处理是合理的?肇事逃逸的处理时限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加班费标准,这不是由任何一个企业私自规定的,处于对广大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国家在这方面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各企业都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支付加......


·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用人单位不能够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


·一、网络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网络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立案标准是什么?1、网络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的,达到诈骗罪标准。2、数额较小,没有达到3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


·建设工程发包人具体是指什么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
      建设工程发包人具体是指什么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


·在平时的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总是会
      在平时的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总是会通知交管部门就相关的责任进行认定,这样好进行下一步的求偿。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存在交......


·对于孕妇单位可以辞退吗?
      对于孕妇单位可以辞退吗?一、对于孕妇单位可以辞退吗?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如果辞退了怀孕的女职工,女职工要求继续......


·检察院快速批捕毒犯之后怎么判刑?
      一、检察院快速批捕毒犯之后怎么判刑?检察院快速批捕毒犯之后会判处的刑罚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


·人格权的种类包括哪些 人格权属于公民最基本的一项权利,无论
      人格权的种类包括哪些人格权属于公民最基本的一项权利,无论是在哪个国家或地区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不过可能不同国家对人格权的保护力度不一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