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因个人的原因不想要续签,觉得自己需要换一个新的发展平台,那么就要办理离职手续,从公司里面合法规范的离职,不是自动离职。那么就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届时即可解除,应要求用人单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实际上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二、劳动法对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1、职工辞职,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2、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关系,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之间的利益不受侵害,劳动者应该根据规定完成自身的义务,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报酬。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没有续约的情况,就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开庭前被羁押代表什么?
      开庭前被羁押代表什么?1、取保候审开庭前收押,就是在法院开庭之前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关押到看守所。出现这种情况一般认为是法院可能......


·对于女方婚姻出轨怀孕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对于女方婚姻出轨怀孕财产分割如何分割女方婚姻出轨怀孕在财产的分割的时候男方可适当要求多分财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


·法律规定刑事申诉去哪个法院
      刑事申诉去哪个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


·怎样分割再婚财产,再婚财产如何分配
      怎样分割再婚财产,再婚财产如何分配再婚财产分割,在原理上跟离婚财产分配大体上是一样的。因此,对于再婚财产分配,我们从再婚个人财产如何分配及再婚......


·哺乳期离婚协议书
      在孩子尚处于哺乳期的时候,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首先还是由夫妻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一致的话,则就需要签一份离婚协议书。那......


·退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退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律上从来没有过劳动合同会自动解除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均需要一方作出明......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逾期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补......


·网签房管局备案需要多久?
      网签房管局备案需要多久?一、网签房管局备案需要多久?网签房管局备案需要几天时间至十几天时间不等。根据法律规定购房网签后随时能备案,购房合同......


·变更监护人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变更监护人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


·因政策变化解除买卖合同责任谁承担
      因政策变化解除买卖合同责任谁承担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责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为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