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案件14天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14天的规定是什么?
  
  1、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可以延长一至三日,所以,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7天。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就是7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时间是7天,就是14天。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加上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时间是7天,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
  
  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简单的说,14天这是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作出的时间限制,不过,14天这只是一般情况下,在大多数的刑事案件当中,可能都会遇到需要延长刑事拘留的情形,加上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时间,其实,经过延长以后刑事拘留可以最长达到37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代通知金赔偿是按什么标准来赔的?
      代通知金赔偿是按什么标准来赔的?按一个月的工资来赔偿;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


·根据我国刑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法律规定,酒驾已经纳入刑法范围,轻则处以罚款处罚,重则可承担刑事责任。但在实际案件中,酒驾被告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时,可以提出上......


·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依据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在程序上的法律依据就是《民事诉讼法》,在实体审理中的事实依据是当事人双方提供的事实依据和法院依职权调......


·一、驾驶证因为醉驾吊销五年合理吗?
      一、驾驶证因为醉驾吊销五年合理吗?合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


·一、离婚是应付孩子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是应付孩子多少抚养费?这要和双方来进行协商相关的抚养费用;(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


·未成年人的养父母是监护人吗?
      孤儿院的孩子们最期盼的就是被人领养,收养人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就拥有了养父母的身份,收养人与未成年人之间就产生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收养关系。但很多......


·民事审判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民事审判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被监外执行可以在当地上班吗
      被监外执行可以在当地上班吗一、被监外执行可以在当地上班吗?被监外执行的罪犯可以在当地上班,监外执行期间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有哪些?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提高,房价也愈涨愈烈。虽然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农村人口依旧占半数以上。很多外出务工人士无法支付高额的房价,......


·简述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简述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当今时代的医疗环境存在着诸多的不和谐现象,如医疗纠纷不定时的发生。而医疗责任事故是导致医患纠纷发生的最常见因素,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