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财产保全措施是什么关于财产保全,您应该都曾听说过吧。其实,在我国法律规定的,对财产保全是做出了分类的,那到底财产保全的类型有哪些呢?而规定的财产保全措施又有什么?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1、诉讼中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2、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二、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不易移动的财产;扣押则是异地扣留;而冻结则一般针对银行存款或者股票等有价证券。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通常指以下几种方法:(一)保存价款,即如果查封、扣押的财产不易长期保存或者保存所需成本过高,则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二)扣押房屋、车辆等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三)人民法院可以保全抵押物、留置物,但是,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这是因为当事人以其财产设立抵押、留置属于民事担保行为,而财产保全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虽然人民法院可以对存在抵押、留置担保形式的财产进一步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但是,这一司法行为并不能否定民事抵押、留置行为的法律效力,因此,抵押权人、留置权人仍然有优先受偿权。(四)保全第三人财产。即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就法律中规定的财产保全来看,一般是区分为了两种情况的,包括诉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保全方式。至于具体的财产保全措施,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征地拆迁,如何利用听证有效维权?
      征地拆迁,如何利用听证有效维权?一、征地拆迁,如何利用听证有效维权?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如果当事人对征收补......


·婴儿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婴儿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


·劳动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怎么赔偿?除了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或者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比如降低工资、调整工作岗位等)等情况时......


·商业车险险种的意思是什么?
      商业车险险种的意思是什么一、商业车险险种的意思:1、主车险:指车子本身。2、三者险:指物和人,物指的是财产。3、货物险:针对拉货的客车。......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要多少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要多少钱?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自住商品房首先是商品房,但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就对开发商限制了未来的......


·走私罪至少判刑多少年
      走私罪至少判刑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规定走私罪的处罚为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


·在罚金刑执行过程中,执行财产经拍卖未能成交,是否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涉案财物最后一次拍卖未能成交,需要上缴国库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


·农村乡村公路发生车祸怎样划分责任?
      农村乡村公路发生车祸怎样划分责任?农村乡村公路发生车祸的责任划分,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


·办理收养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收养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


·退房违约金是多少
      退房违约金是多少签订买房合同时,开发商笑脸相迎。若要退房,开放商不乐意了。退房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对退房者的一种经济惩罚,对开发商的一种经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