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是什么?

一、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有期徒刑最长可以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三、有期徒刑减刑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综上所述,有期徒刑是刑事处罚中针对人身罚的主要形式,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犯罪逃逸后致人死亡,犯罪分子应该被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判刑后,犯罪分子不上诉的,法院将其移送到监狱服刑。如果犯罪分子在狱中有良好表现,可以在服刑一年后提出减刑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适用缓刑的条件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


·自诉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吗
      是的,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按下列步骤和环节进行: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


·增加注册资本偿还债务是否合法
      增加注册资本偿还债务是否合法?增加注册资本偿还债务是合法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新增加的财产属于了公司的财产。公司用此财产清偿公司的债务,当然......


·签订合同要交押金吗?有哪些
      签订合同要交押金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一、押金的概念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


·河南民事诉讼管辖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河南民事诉讼管辖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中级......


·新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家是一个人的避风港,家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有着特别的意义。所以,我们国人对于房屋的有着特别的需求,很多人有钱都会选择买房,甚至有些人为了赚取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除非存在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并未对......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没结婚有小孩男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没结婚有小孩男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一、没结婚有小孩男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没结婚有小孩男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向法......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受害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因健康受损需要进一步治疗,无论患者经治疗后痊愈、残废还是死亡,这其中都有部分医疗费用属于因医疗事故发生而支......


·先股权转让后增资的考虑是什么?
      先股权转让后增资的考虑是什么?一、先股权转让后增资的考虑是什么?如果先增资,增资很可能是溢价增资,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全体股东享有,对于不参与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