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院判错案如何追责

法院判错案如何追责
  
  如果是你认为判错了,如是一审案件可上诉,终审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重新审理,如果法院确实判错案了,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给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可获国家赔偿。
  
  二、错案责任追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原则;
  
  (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原则;
  
  (三)依法审查,依程序确认原则;
  
  (四)责任自负,罚当其过原则;
  
  (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错案范围
  
  第七条 各类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错案责任:
  
  (一)违反规定私自办理案件或内外勾结制造假案的;
  
  (二)毁弃、篡改、隐匿、伪造证据或指使、帮助他人作伪证,导致裁判错误的;
  
  (三)私自制作诉讼、执行文书的,或者制作诉讼文书时,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或者因重大工作过失导致诉讼文书主文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1【背景】:1998年和1999年,最高院和省高院先后出台的对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法规如今已有十三四年的历史了,因为法律法规的修订、法院自身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执法环境的改变,一些条文的表述及内容已经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在实际操作中追究难度较大。
  
  (四)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时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裁判错误的;
  
  (五)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
  
  (六)故意违反法律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措施或其他强制措施的,以及因在采取上述措施中有重大工作过失而造成案件当事人、案外人或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或因重大过失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被审判委员会确认为错案的。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错案责任:
  
  (一)因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或对法律法规、事实证据理解和认识上存在偏差的;
  
  (二)在二审或审判监督程序中,当事人提供新证据致使案件事实发生变化的;
  
  (三)因国家法律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改变裁判的;
  
  (四)其他经审判委员会依法确认不构成错案的情形。
  
  最近几年经常出现那种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冤假错案被平反的情况,而作为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无辜关押了那么长的时间,无罪释放之后自然也就会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为自己争取合法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孩子抚养权共有是否存在根据婚姻法规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共有是否存在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


·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


·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其实对专利权人的损害是很大的,另外这也会对我国的相关法律造成破坏,毕竟对专利权,其实在包括《专利法》在内的很多法律都是有提供保护......


·一、辞职前跟企业没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辞职前跟企业没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在离职时主张双倍工资补偿金。公司是否缴纳社保,您可以基于未缴纳社保在解除劳动关系时......


·被告信用卡诈骗如何办?
      对于信用卡诈骗我们其实已经听说了非常的多了,对于信用卡的方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国家也是非常的严格的。对于信用卡我们您也是了解的,因为信用卡现在已......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哪些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哪些区别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


·怎么订立录音遗嘱
      怎么订立录音遗嘱1、订立录音遗嘱,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来说包括:(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从犯对全部金额承担责任吗?
      从犯对全部金额承担责任吗?是否要承担这都要看实际的情况;对于从犯一般应承担所犯罪行的相应责任。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


·打架轻伤一级不赔偿法院会怎么判刑?
      打架轻伤一级不赔偿法院会怎么判刑?打架轻伤一级不赔偿法院依旧会对其犯罪行为进行正常判刑,与人打架之后,对方受伤了经过伤情鉴定,确定是轻伤一级......


·刑诉法起诉期间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是需要有时间限制的。提起诉讼,也有相关的时间限制。这些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时间限......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是怎样规定的?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是怎样规定的?第四十七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民法典》《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