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遗弃婴儿致死构成什么罪?

一、遗弃婴儿致死构成什么罪?遗弃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其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3)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犯罪动机的不同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二、遗弃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的相关法律《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暴力千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第四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 第四款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社会文明看似在进步,但是不断发生的父母亲遗弃自己的亲生孩子,甚至是扼杀自己的亲生孩子,类似的新闻都不觉让人不寒而栗。除了对生命没有任何的敬畏,可能还是有些法律意识非常淡薄的人,就是把孩子看成了自己的私有物品。并且婴儿已经死亡这是最为严厉的后果,基本没有可以从轻处罚的机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内出轨需要的证据如何收集
      婚内出轨需要的证据如何收集一、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


·怎么算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诈骗在生活中很常见,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秩序。但是因为和其他一些罪存在着相似,容易让人产生混淆。很对人合同诈骗罪理解不是很清楚,今天整理了关......


·一、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一般是几万左右,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


·对于遗嘱公证房产过户吗?
      对于遗嘱公证房产过户吗?对于遗嘱公证房产可以办理过户,遗嘱房产过户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


·任意撤销权随合同中当事人的关系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随合同中当事人的关系是什么?一、赠与人任意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


·最新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工伤很多人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的就是意外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严重的身体损害以及经济损失,因此需要工伤......


·欠钱不还人还找不到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人还找不到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


·一、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哪些?
      一、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哪些?1、开发商没有拿到土地使用证或者没有缴清土地出让金没有违约金;还有一种是购房者退房,开发商再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一、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区别的对待,夫妻离婚后,房产过......


·产假期间社保个人部分怎么交
      在休产假期间,公司会按照规定继续缴纳社保,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


·高空坠物导致死亡怎么办?
      出于方便与价格考虑购买了高楼的业主就必须要想到在居住期间就非常有可能因为无意间地丢弃动作而引发高空坠物的情形,如果居住的楼层不高且物品质量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