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2、醉酒驾车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文章中我们给您详细的总结了一些相关材料,这些材料也就是关于酒驾以及醉驾的相关处罚办法规定,同时我们也想要提醒读者,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酒后驾车,因为涉及到酒驾甚至醉驾的相关处罚,我们也就能够了解是有多么的严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没有买社保能鉴定工伤吗
      没有买社保能鉴定工伤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


·一方起诉离婚要带什么材料
      很多人认为只有协议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但其实不管是在哪种离婚方式下,当事人都是要提供相应材料的,而因为实际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就......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劳动合同期满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劳动合同期满有补偿金吗劳动者在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就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个劳动合同......


·醉驾不吹气可以看成是违法行为吗?
      醉驾不吹气可以看成是违法行为吗? 对于醉驾不配合吹气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妨碍公安机关履行工作职责的,涉嫌妨碍公务刑事犯罪......


·放贷人的钱是非法集资吗?
      放贷人的钱是非法集资吗?并不一定属于非法集资,如果借贷人后期可以及时还款的,那么不存在违法行为,但只要是涉嫌非法集资就已经犯罪,不管是采用放贷......


·企业如何向证券公司融资?
      企业如何向证券公司融资?在公司经营活动时,许多企业在扩大生产是需要进行融资的,那样才能扩大企业的生产链,使企业得到发展。融资是企业筹集资金的......


·北京昌平回迁房出售需要了解什么流程
      北京昌平回迁房出售需要了解什么流程遇到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情。然后再结合案情和律师谈妥......


·扒窃与偷窃区别是什么?
      扒窃与偷窃区别是什么?一、扒窃与偷窃区别是什么?扒窃与偷窃区别是有没有采取一个固定的手段,扒窃的话,通常情况下都是在一些公共的场所或者说是......


·对于掌握了公司重要资源和内部秘密的高管和技术人员等,公司为了
      对于掌握了公司重要资源和内部秘密的高管和技术人员等,公司为了减少损失,一般公司都会跟员工签署技术保密协议。那么保密协议是否应支付技术保密费呢......


·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竞业限制出现在我国很多企业和公司当中,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它起源于公司法中对于高层人员的限制,防止他们滥用权力而来损害公司的地位和利益。接下......


·贵州省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贵州省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