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

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
  
  不管是夫妻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法院判决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都必须坚持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孩子抚养权的本质是,如何让孩子在有利的条件下生活成长。因此,孩子抚养权归谁,根本答案在于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才”原则分析。如果孩子跟父母一方在一起共同生活,能为孩子提供健康、完善的成长环境,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那么这时,孩子的抚养权就没有变更的必要;如果说孩子与父母一方共同生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那么就有必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因此,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根本答案在于,要看目前孩子所生活的环境是否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很难要回来;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
  
  二、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父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方式和起诉方式。
  
  (一)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协议要回
  
  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二)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起诉要回
  
  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三、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协议要回,还是起诉要回,都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那么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准许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呢?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几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对于女方起诉要回抚养权的胜算大么的问题我们国家的说明是非常明确的,对于要回抚养权的问题我们是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的,一般情况下如果男方没有相应的抚养能力的话我们是可以进行起诉要回抚养权的,往往还是非常容易要回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


·如何对虐待罪量刑处罚?
      虐待通常发生于家庭成员之间,但对于那些负有一定照顾义务的人,也有可能出现虐待的情况,如保姆虐待幼儿等等。这样的行为一方面是不道德的,另一方面......


·保险法规定的理赔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在保险行业中,多数人发现的一个漏洞可能就是,当初在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给予各种承诺,但是真的需要保险公司出保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却有百种借口推......


·2023年甘肃省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3年甘肃省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生产销售假药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试用期职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解决争议,要回拖......


·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27条关于未成年人的......


·缓刑要经过合议庭批准吗
      法官判缓刑需要合议庭批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法官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缓刑判决的,需要由合议庭进行评议,由合议庭作出判决,法官对判决进宣读。在被......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具体流程又是怎样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具体流程又是怎样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答案是可以。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什么程序
      说到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其实就是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虽然这是法律允许的行为,但也要在规定的范围进行操作才行。通常正规单位在解除合......


·一、交通事故刑附民的赔偿范围诉讼一般由谁提出来?
      一、交通事故刑附民的赔偿范围诉讼一般由谁提出来?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