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果婚姻的道路走到了尽头

如果婚姻的道路走到了尽头,面临离婚诉讼的不幸的结果,这真的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情。离婚诉讼开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比如情绪不能激动,回答要有礼貌,逻辑清晰等等。随之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不仅是对所有出庭人员的尊重,还关系到法庭的庄严肃穆的氛围,同时你在法庭的一举一动还会给相关的判决人员留下印象。1.如果你聘请了律师的话,最好能在开庭前一天和律师碰面,或者提前30分钟到法院和律师见面,律师会告诉你法庭程序怎样进行,如何回答法官的问题。这有助于缓解你的紧张情绪及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2.你要注意梳理案件的具体细节问题(特别是关于证据的),这些法官在法庭上可能会问到。这些细节问题可能会影响法官对于事实的认定,并最终决定案件的胜负。3.注意携带身份证,不然你无法进入法院;不要携带打火机、管制刀具等进入法院,不然门口安检会耽误你时间或者影响你心情。4.你要带上所有相关文件的原件以备法庭审核。5.在开庭前关闭手机或者调至震动,不要使用手机的录音录像功能,或者带录音笔、录像机等,法庭规则不允许录音录像,但是可以做笔记。6.你做回答法官问题的时候,要针对具体问题回答,简明扼要,不要回答与提问无关的内容,也不要重复已经讲过的话。回答问题不要带个人情绪,以免对法官产生负面影响。7.离婚案件法官首先会进行调解,会首先告诉当事人最坏的结果,从而降低当事人的期望值,以便顺利达成调解的目的;这时候不要被这些结论所迷惑,而是要听听律师的意见。8.开庭结束后,注意看开庭笔录,发现和自己表述不一致的地方要提出并让书记员修改。有的时候,影响案件判决结果的不仅仅是相关的案件因素,非案件因素有时会对案件本身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判决结果。以上的离婚诉讼开庭注意事项如果都能够做的很好的话,那么公平公正的审理一定会保障你的权益,结果很有可能会是你满意的,当然还有很大程度得看案件的性质本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赌博要关多久之前有档案
      一、赌博要关多久之前有档案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交警老婆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交警老婆欠钱不还怎么办?
      交警老婆欠钱不还怎么办一、交警老婆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


·个人借条没按手印有效吗?
      个人借条没按手印有效吗?个人借条没按手印有效,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是一种凭证性文书。只要是借条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


·《民事诉讼法》答辩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答辩期限是多久?在民事案件中,法院收到原告的上诉状给予立案后,会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出庭答辩,针对原告的控诉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证......


·如何区别继承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区别继承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房屋、存款、衣物、生活用品、图书资料等;婚前接受的赠与、遗嘱或继承......


·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之效力顺序是怎样的?
      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之效力顺序是怎样的?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的效力顺序:留置权>质权>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同一动产上已设......


·大部分情况下,员工同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
      大部分情况下,员工同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会为其缴纳社保,两者是统一的关系。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同母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离婚诉讼中债务怎么审理?
      离婚诉讼中债务怎么审理?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新情况,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


·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
      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到位,工商部门限期到位,处罚款,有可能会被被认定......


·使用他人商标做企业名称侵权吗
      如果他人商标已经注册,别人就不可以再使用这个商标,否则就会构成侵权。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