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唯一住房能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吗

唯一住房能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如果执行标的是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比如别墅、大平层等),法院同样可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对不动产执行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您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公民手书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民手书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


·自首的概念是什么,自首是什么意思
      相信您都曾听说过自首,这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种法定的量刑情节,当然实践中,还是需要先认定属于自首,那么才能对犯罪分子做出相应的量刑处罚。那么......


·遭受高空坠物至损的律师函有什么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都已经从平房、四合院搬入了高楼大厦。搬进去的是东西,还应该有我们的公德心。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高空坠物,造成了很多的事故,......


·一、按揭房是夫妻名字离婚怎么分配?
      一、按揭房是夫妻名字离婚怎么分配?按揭房屋如果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的话,离婚的时候可以平等的分配,但是,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


·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抢劫属于重罪,而且表现形式多样,因此,在对抢劫行为做出判定的时候,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这样做出认定......


·一、对于夫妻财产遗书这么写?
      一、对于夫妻财产遗书这么写?一般情况采取以下格式: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


·一、离婚后一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
      一、离婚后一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离婚后一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吗?非婚生子女可以跟父亲姓。孩子跟谁姓,绝不仅限于名字前面加什么字,而是带有家庭地位和血脉传承的象征。在延续氏族的......


·女职工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职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单位不得在职员怀孕、产假、哺乳期间,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职工本人则可......


·离婚协议书财产可以赠与子女吗?
      离婚协议书财产可以赠与子女吗?可以,对于赠与行为可以签订协议来处理,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