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检察院会批捕吗

一、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检察院会批捕吗
  
  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准。如果不符合的,应当不批捕。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一般会被批准。
  
  二、批准逮捕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批准逮捕的条件如下: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因此当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条件时,检察院可予以批捕。
  
  三、不逮捕办理监视居住会去法院判刑吗
  
  监视居住并不会影响到法庭审判。监视居住只是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应用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羁押,或犯罪行为较轻,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嫌疑人。
  
  如果在侦查阶段结束,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的话,法庭审理仍会根据其犯罪情节定罪量刑。依其犯罪行为看,属于盗窃罪的共犯,虽然其之分得部分财物,但仍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其非主犯,量刑会比较轻,有机会争取判缓刑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批捕是公安机关进行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批准,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会拿着批捕证进行批捕。公安机关执法的时候,如果嫌疑人不配合,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在批捕之后经过侦查发现嫌疑人没有违法行为的,需要立即释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最高刑罚有死刑吗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最高刑罚有死刑吗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最高刑罚有死刑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没有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


·离婚协议书财产如何留给子女的应该怎么写离婚分割的
      离婚协议书财产如何留给子女的应该怎么写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平均分配,即一人一半,留给子女,视为赠与;见:离婚协议男方:,年......


·犯罪预备阶段可以犯罪中止吗?
      犯罪预备阶段可以犯罪中止吗?犯罪预备阶段可以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不及时变更股东是什么后果?
      不及时变更股东是什么后果?《公司法》明文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如果父母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剩下了子女的话,此时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私生子。当然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那么......


·个人转让著作权按什么缴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按什么缴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


·女方给的嫁妆离婚之后归谁
      女方给的嫁妆离婚之后归谁一、女方给的嫁妆离婚之后归谁《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


·一、父母去世兄弟不放弃继承权可以强迫其放弃吗?
      一、父母去世兄弟不放弃继承权可以强迫其放弃吗?不可以,放弃继承权必须是自愿的。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


·哪些行为属于保险诈骗罪
      哪些行为属于保险诈骗罪?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第三次不判离婚的吗?
      在当代这个社会,法院会根据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然后做出判决。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民事案件中离婚的案件数量是十分庞大的,事实上......


·遗嘱委托办理公证可以吗?
      遗嘱委托办理公证可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八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