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于债务离婚时怎么分配?

对于债务离婚时怎么分配?对于债务离婚时可以协议来进行债务的分配,也可以判决分配。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二、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是什么?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决定是非常的重要的。夫妻共同债务,首先是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至于还没有偿还的部分,就是需要由双方当事人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分担。也可以协商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关系是发生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简单说就是一
      劳动关系是发生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简单说就是一种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给予他劳动报酬的双方行为。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很重......


·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制订了计划生育政策。为了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实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就包......


·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如何处理
      诈骗分为个人诈骗和集资诈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于诈骗的方式已经不陌生了,对于诈骗罪这一方面,国家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诈骗金额的多少和诈......


·农村旧房拆迁能补贴多少,和城市拆迁一样吗?
      农村旧房拆迁能补贴多少,和城市拆迁一样吗?旧房拆迁补偿政策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拐卖儿童应该被判死刑吗
      拐卖儿童应该被判死刑吗一、拐卖儿童应该被判死刑吗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


·醉驾209会受怎样的处罚
      醉驾209会受怎样的处罚醉驾,酒精含量209.4,属于从重情节,必须判处实刑,是不能判处缓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


·分居协议书可以推翻吗?
      作为夫妻双方在家庭出现矛盾时,可以选择分居的形式来缓解家庭矛盾。选择分居一般会写一个分居协议,分居协议是否必须履行?分居协议书可以推翻吗?下面......


·民法总则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对侵权的相关规定有一些了......


·什么是合同生效对应日?
      什么是合同生效对应日?我们租房,会和房东签署租赁合同,如果合同内容真实,合理合法,那么合同签订之日起就是合同生效日,这个我们都比较明白。那么......


·举报公安违法办案找谁?
      举报公安违法办案找谁?一、举报公安违法办案找谁?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时,举报人、控告人应将举报、控告的事项尽可能详细地向接电、接访人......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在实践中,解决借款纠纷的方式是多种多样,比如: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若您选择了进行诉讼,那么应注意做好诉前的准备工作,注意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