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机关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的救济办法有吗?

行政机关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的救济办法有吗?超过了申请的时效一般法院是不会再进行受理的,从而当事人也失去了胜诉的权利,如果要起诉都需要有合法的理由才可以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6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5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3)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4)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5)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7)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一)间接强制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2.执行罚。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二)直接强制执行直接强制执行是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强执制行的申请是公民所拥有的权利,但前提也是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出来,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请求,而对于超过了时间基本上没有任何救济的办法,除非是有合法的理由,所以,案件在处理的时候都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问题原因有哪些意义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问题原因有哪些意义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后完成阶段。它在行政处罚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否则就不能保证行政机关已......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怎么办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现实生活当中,我国公......


·河北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河北省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数量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征地拆迁案件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对广大拆迁户而言,只有充......


·购房者去世房贷该怎样处理
      购房者去世房贷该怎样处理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


·虐待未成年人法律后果:
      虐待未成年人法律后果:虐待未成年人是指未成年人的家庭成员经常性地对其施以暴力,或者迫使其从事与其年龄不相称的体力劳动,在吃饭、穿衣、住宿等方......


·无偿无息贷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无偿无息贷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1、个人的合法的借款合同的书写步骤是这样的:首先需要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将借款的人和贷款的人双方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等......


·新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
      新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民法总则监护的种类是什么?
      民法总则监护的种类是什么?我们知道很多时候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就需要进行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最终就能够解决自己遇到的侵权纠纷,监护人概念每个人都不......


·一、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可以吗?
      一、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可以吗?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是可以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


·专利信息变更流程是什么?
      专利信息变更流程是什么?一、专利信息变更流程是什么?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注册的专利是具有专属性的,只能由专利权人使用,而专利管理部门授......


·请律师打官司钱怎么给
      请律师打官司钱怎么给很多人在身陷官司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这样是比较好的,毕竟律师要专业些,知道该如何打官司才能赢得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