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著作权转让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有哪些特征 一、著作权转让有哪些特征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著作权的转让具有以下特征:
  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相关权利。
  2、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在财产法中,财产所有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不可能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独立的权利,所有权人转让了其财产即丧失了权利主体资格,而受让人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可能对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当然,如果权利人转让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著作权主体;如果权利人转让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转让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条款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而不能是著作人身权,且这种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当事人都应在合同中约定。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对转让双方当事人十分重要,约束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签订的时候要谨慎,同时还有许多要注意的事项。以上就是对著作权转让有哪些特征的解答,而要是还想了解转让著作权要注意什么,也是可以到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犯罪中止裁定方式是什么?
      刑事犯罪中止裁定方式是什么?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怀孕女工合同期满如何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常见的就是两年或三年。而要是女职工怀孕的时候,发现此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


·电力工程承包框架协议需要招标吗?
      电力工程承包框架协议需要招标吗?招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招标人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招标的项目和资金都需要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分为公开......


·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应注意那些问题?
      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应注意那些问题?新公司法的出台,意味着我们要了解其中的变更内容,才能让公司更有效,更高效率的运转。而股权对于一个公司来......


·房改房是否可以继承 房改房怎么买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子都是很重要的财产,而在正常情况下父母去世之后,子女会继承父母的房产。但由于房产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因此在涉及到继承的时......


·哪些行为属于重婚,重婚罪的行为构成是怎样的
      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司法实践中,哪些行为属于重婚?针......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15天。《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和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和中止的事由有哪些1、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法律上规定什么是抵押车?
      一、法律上规定什么是抵押车?所谓抵押车简单得讲就是已经办理过抵押登记的车辆,这类车辆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卖抵押车并不违法,但是,若没有......


·劳动关系的主体不包括哪些内容
      您普遍都知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建立雇佣关系。我们通过调研得知,大多数人都知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的主体。但是也有......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