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员工工作状态不满意想辞退可以吗

对员工工作状态不满意想辞退可以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不过,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依法给予经济补偿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不能理解为,依法给予了经济补偿,单位就一定能够协商解除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四、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赔偿金的情况是,试用期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惠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包括什么?
      惠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包括什么?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


·使用假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使用假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刑法》依本条之规定,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电子证据的证明力
      电子证据之所以能够作为证据使用,是因为其具有可采性和一定的证明力。  证据的可采性是指证据的“证明能力”,即“可接受性”,也就是证据的客观......


·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金么?
      从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很多情况下,劳动者都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不过,如果劳动者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金么?在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呢......


·原告申请移送管辖不服应该怎么办
      原告申请移送管辖不服应该怎么办如果不服法院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条件是什么?
      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条件是什么?为了顺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公司会选择通过改制的方式来继续生存或者是提高自身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更好的发展。而......


·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一、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的表示,股权转让协议是一种合同,其效力的判断应依据合同效力的自身规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