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用进口药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用进口药赔偿吗?交通赔偿不存在什么自费药、只要是用于伤者的费用,最后都是按照事故比例进行赔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2、致残赔偿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死亡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都是由主要的责任一方来进行承担,对于赔偿的医疗费用是不存在有什么自费药的,从而对于保险公司在进行报销的时候也会限额来进行赔偿,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看实际的情况,这样才能保障各自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一、买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因为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也就是意味着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未经审批同意,此类房屋不能上市交易,私......


·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


·高空坠物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哪些?
      高空坠物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哪些?近两年来高空坠物的现象越来越多,我们针对这一现象也变得十分的警惕,因为高空坠物这一问题自发生以来,归责就是......


·全国保安公司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在满足改制条件之后,就可以在制定具体的改制方案之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改制请求。不同类型的公司的改制方式是不同的,在我国全国范围内,保安......


·乘人之危订的合同如何认定
      乘人之危订的合同如何认定虽然法律规定,乘人之危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但实践中还是需要先对该合同作出认定之后,才能申请进行撤销。那么,在实际......


·交通事故住院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住院有时间限制吗交通事故住院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医院认为有住院的必要就可以住院,医院要求出院就出院即可,但是,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类型和特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类型和特点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


·律师在法院工作过要回避开庭吗?
      律师在法院工作过要回避开庭吗?一、律师在法院工作过要回避开庭吗?律师在法院工作过的是需要回避开庭的,但如果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


·征收土地买社保的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买社保的标准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为了农村能够更好的发展,从而进行一些工程建设,有时候就要进行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的过程中......


·童工监护人承诺书范本的法律效力?
      童工监护人承诺书范本的法律效力?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雇佣童工,所以无论监护人是否同意,都不得雇佣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


·侦查阶段该如何聘请律师
      从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了解到,即使刑事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嫌疑人也是有权委托聘请律师的。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了解该如何聘请律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