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过年几天算加班工资2023

过年几天算加班工资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二、春节期间公司强迫加班怎么办?临近春节,很多公司为了完成任务,会让员工加班加点工作,这无可厚非,但是,有的公司要求员工春节期间不得请假,或者是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迟请假申请,导致员工无法提前购买车票,那么,这种情况合法吗?如果公司在春节期间强迫加班怎么办?根据劳动法规定,若企业施行的是标准工时制,那么在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若企业因生产特点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可以整体调配工作时间。对于超长加班的问题,则规定每天加班不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超过36个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在节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我国《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对是否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过年也就是过春节的时候,虽然国家规定是放7天,但其中只有初一、初二和初三才属于法定节假日。这期间,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则按照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其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赔偿次要比例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赔偿次要比例是多少?无论是在哪种情况下,要是负事故次要责任的话,那么赔偿比例都是30%。即负次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竣工后只要配套设备完备后就可以按手续
      商品房竣工后只要配套设备完备后就可以按手续向购房者交付,但是这些配套设备都需要符合交房条件,否则即使交付使用也不认定为交房,那开发商交付房屋......


·在我国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刑跟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是高度吻合的,因为我国的法律制度本身就是秉承着惩罚跟教育相结合的政策在实行的。缓刑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就起到着某种过渡......


·一、夫妻分开两年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分开两年自动离婚吗?夫妻分开两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600万注册资本属于什么企业
      600万注册资本属于什么企业600万元注册资本企业也应当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的注册资本多少与公司的类型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注册资本的多少,其实与公......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虽然在施工前承包方与发包方都会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引发......


·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规定?
      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会以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因拒绝承担责任,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显然有失公平。所以劳动者应该做的是将双方的劳......


·一、醉驾案件开庭审理过程是怎样的?
      一、醉驾案件开庭审理过程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房屋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房屋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房屋增值部分也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


·根据最新规定麻将赌博怎么处罚?
      根据最新规定麻将赌博怎么处罚?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合同终止后有何保密义务
      合同终止后有何保密义务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