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注册商标许可方式有几种

商标许可方式有几种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3)独占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允许包括注册人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有什么后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的后果:商标使用许可证如不备案,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许可并没有获得商标权,而是获得商标使用权。商标在成功注册之后,除了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外,还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商标许可分为三种,分别是普通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和商标转让异议,在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之后,要到商标局进行备案,商标局公告之后才算正式许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定有哪些?
      为了保障国家与人民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秩序,对于重大的刑事案件,我国要依据刑事诉讼法。那么,刑事诉讼法中的辨认是指什么?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是谁?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这点毋庸置疑。但是也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在夫妻离异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又是谁了?这个......


·实物证据有什么特点,实物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实物证据有什么特点,实物证据的特点有哪些一、什么是实物证据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所以在担保合同生效且未被认定未无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有效的协助事故的处理,也是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宣判结果的重要依据。可以很好的维护事故双方的权益。在经过交警部门专业的勘察、判......


·网络诈骗的形式和种类有哪些
      网络诈骗的形式和种类有哪些?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的手段可谓是花样百出,让我们眼花缭乱。了解关于网络诈骗的形式和种类有利于我们......


·民营企业融资经典案例包括哪些方式?
      民营企业融资经典案例包括哪些方式?民营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在活跃市场经济、拉动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民营企业经常面临融资难的......


·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


·房屋买受人其实也就是指购买房屋的人,相信大家都有所体会,现如
      房屋买受人其实也就是指购买房屋的人,相信您都有所体会,现如今购买房屋的人多数都是个人要么就是夫妻,而以公司或单位名义购买的毕竟还是少数。那就......


·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分配1、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屋分割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房屋分割父母......


·借款合同违约金计算
      借款合同违约金计算借款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法院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起诉之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