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哪些构成的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哪些构成的
  
  一、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哪些构成的?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贴;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费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因此,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所需资金支出。发展失业保险事业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方面政府要组织好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在失业保险费不能满足需要时,也有责任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保证基金支出的需要。征缴的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并入基金,这是保证基金不贬值的重要措施。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及应当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二、自己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失业保险基金是领取失业金的基础,而劳动者在失业的状态下,要想领取失业金,当然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其中,有一条就要求劳动者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从这点上来看,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那么因为不满足这一条件规定,就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如何催收?
      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


·忘记领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
      一,忘记办土地使用证了,怎么补办呢?土地使用证一般是指国家土地管理局认定我们有权使用房屋和土地的一种法律凭证。土地使用权是根据我国法律保护土地......


·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不超过多少年?
      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不超过多少年?不超过多少年就要看实际情况,一个是数罪并罚总和刑期超过三十五年的,不得超过二十五年,虽一个zhi是被判处死缓,缓期......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处罚规定是什么?关于饮酒的危险驾驶分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分别受不同程度刑罚,标准也不同。酒精血液检......


·在外地出车祸怎样索赔
      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能够做到“全国通赔”。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任何分支机构递交保险索赔单证,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分支机构......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及依据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及依据是什么?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


·如何纠正错误仲裁裁决?
      如何纠正错误仲裁裁决?一、如何纠正错误仲裁裁决?一是向执行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然后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


·集体土地使用权到期应该怎么办
      集体土地使用权到期应该怎么办?集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


·关押在派出所还要交伙食费吗?
      一、关押在派出所还要交伙食费吗?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看守所里不需要交纳生活费。在监狱......


·嫁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么
      嫁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么一、嫁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么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


·挂名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法人性质上属于法律拟制人格,其对外开展民事活动主要是通过其法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