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协议赔偿过期不付怎么办?

离婚协议赔偿过期不付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具体认定情况如下 :(一)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约定的补偿,是必须执行的,如有违反,则协议离婚的可诉讼要求给付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二)在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一是法院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二是法院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三是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二、离婚赔偿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有关离婚赔偿的认定情况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只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支付离婚赔偿,但相关过错赔偿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报销划痕险对第二年保险的影响是什么?
      一、报销划痕险对第二年保险的影响是什么?报销划痕险不会影响第二年的车辆保险费,因为车子划痕险赔偿后,不达上限。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


·反悔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办
      离婚夫妻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其实该协议书并不是马上就生效了,而是需要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领取到了离婚证的,那该协议才是具有法律效......


·乡镇政府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
      乡镇政府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乡镇政府是没有权进......


·山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征地补偿是国家在进行必要的经济活动时向单位或个人征收土地并进行的一定补偿,征地补偿包括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


·预期违约的概念及特征有哪些?
      预期违约的概念及特征有哪些?合同的签订是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不受损失,那么在附期限合同中,当合同的履行期限还未到,合......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对于施工单位日常的施工现场,有大量的工作人员,也许会因为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现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


·诉讼标的金额管辖权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标的金额管辖权规定是怎样的?规定是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


·一、合同违反买卖不破租赁怎么办?
      一、合同违反买卖不破租赁怎么办?可以直接诉讼来要求处理,买卖不破租赁起诉的法律效力规定如下:《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


·土地承包合同村委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合同村委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来源,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农民家庭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土地承包经......


·一、醉驾提车应该在什么时候?
      一、醉驾提车应该在什么时候?车辆可以在第一时间领取,不过,不是醉驾的驾驶员一个人去办理,而是需要其他有合法证件和合法理由的车辆拥有人或者权益......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有吗?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有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