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于孕妇流产算不算工伤?

对于孕妇流产算不算工伤?如果单位在明知女职工怀孕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不适当的工作,而导致的流产,这个算工伤。否则就不算工伤。但不管怎样,可以要求单位到人社局申报工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就只能看结论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二、工伤认定申请主体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首先要有工伤的依据才能被认定,而对于怀孕期间流产首先就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作所为,因此,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就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从而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所以,工伤的赔偿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证据撤销权?
      什么证据撤销权?一、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证据(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民事主体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难免会与这些主体发生民事纠......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有外国股东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有外国股东吗?现如今,基金在我们的生活中早已是司空见惯了,而且很多人为了获得更高的收益,创办了私募基金。但是不禁有人会问......


·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如果遇到了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就要第一时间相关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按照受害者的叙述进行......


·可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吗
      可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吗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吗?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程序
      劳动仲裁需要哪些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


·狗狗的医疗纠纷如何解决?
      狗狗的医疗纠纷如何解决?如今城市中饲养宠物犬的家庭越来越多,相关的服务也应运而生,包括生意比较火热的宠物医院。有的宠物医院水平有限,将得病的......


·对单位聘用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平常我们进入一家公司时首先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是我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凭证,但是劳动合同之外,某些事业单位一工作人员签定是聘用合同,......


·邯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邯郸政府在要求公民将土地交出上交国家使用的同时也会用现金或者安置房的补偿来弥补公民出现的任何损失,但是政府能够给的补偿也是需要根据实际的财政......


·二手房卖方跳价有什么表现
      现实中,不管是买卖怎样的房产,作为卖方肯定是卖出的价格越高越高,而买方当然就想以最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心意的房屋。这样的情况在二手房买卖中尤为明......


·离婚没赚过一分钱却能分财产有哪些规定
      离婚没赚过一分钱却能分财产有哪些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为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平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及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