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辞退以怀孕为借口不干活的员工?

如何辞退以怀孕为借口不干活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辞退不在孕期而不工作的员工,实践中,经常有女职工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只要怀孕了,用人单位便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不然。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三期”女职工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但法律同时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即使劳动者怀孕,如果其行为符合某些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属于孕期的妇女,用人单位不得已任何借口辞退,如本人不上班的,可以给与基本工资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必须缴存。如果非要辞退,用人单位得给一笔法律规定的赔偿金才可以,并且劳动局有权向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二、辞退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女职工怀孕的情况下,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辞退的,但相关情况也是有特殊情形的,如女职工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情况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直接辞退处理的,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各个职业也在不断的增加着人数。教育问
      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各个职业也在不断的增加着人数。教育问题一直是我国的热门话题。所以说我国教师的职业地位和薪资待遇也是我国关注的民生问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申请文......


·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官方的价格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


·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一、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著作权的适当引用的规则
      著作权的适当引用的规则:第一,“本法规定的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作品是指将别人的作品作为自己作品的根据,以创造新作品,说明新观点。......


·怎么确定离婚房产归属 离婚房产该如何过户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是一个焦点问题。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


·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的,对发明创造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享有的独占使用权,在这一规定的时间内,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经其许......


·买方能否处理分期所购的货物
      买方能否处理分期所购的货物主要看签订的合同上面有没有写明买家可以处理分期所购货物,如果合同上允许那么可以处理反则涉及违约。未付清前合同中未允......


·解除劳动合同没复印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没复印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夫妻诈骗100万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经济诈骗罪10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雇佣童工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雇佣童工不给工资该怎么办一、雇佣童工不给工资该怎么办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