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协议中成年孩子抚养权需要约定吗?

离婚协议中成年孩子抚养权需要约定吗?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对离婚及债务进行约定即可。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子女已成年,并且有稳定工作,不存在子女抚养等问题,就无需写入协议了。离婚协议的结构包括三部分:首部、正文和尾部。主要内容如下:(1)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和序言。标题写“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协议书”。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是最简便的。在序言中应交代订立离婚协议的目的、依据、程序等事项,例如,“为了登记离婚,结束已经破碎的婚姻,根据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离婚协议。(2)正文包括离婚的意思表示和理由以及对、财产分割等事项作出的约定。首先写明由于某方面的理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自愿离婚。然后写子女归哪方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现有住房归哪方居住等等。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具体财产的描述一定要详细且确定,从描述中能清楚无误地判断是什么财产。(3)尾部包括对协议本身的说明各当事人署名以及订立该协议的日期。对协议本身的说明主要是本协议的份数、存留处所和生效日期。双方可以约定该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如无此约定,则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但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不需要双方来进行抚养的话,那么就不会存在有此问题了,因此,双方在制定协议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从而才能保障到双方可以合法的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现在我们就此问题为您准备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分公司所需的资料、登记流程、股东......


·先占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有哪些?
      先占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有哪些?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的,应该及时归还,不应独自占有。但有人会认为,谁捡到就应该......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一、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男女双方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分割,我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一、中学生借高利贷的情况多么?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一、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担任监护人的顺序依血缘关系和组织关系的远近而确定,顺序在前者排斥顺序在后者。法定监护......


·设定留置权是怎样的
      设定留置权是怎样的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权,是我国在经济生活中较为普遍的一种担保形式,有维护公平交易,促进社会和谐,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的功能......


·强制隔离戒毒能否监外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能否监外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不存在监外执行。只有所外就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不是全部均分遗产
      在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时候,此时需要严格区分一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并且他们都没有自......


·一、离婚后子女结婚彩礼归谁?
      一、离婚后子女结婚彩礼归谁?彩礼实质上是为了达成双方结婚的目的赠与,应该是赠与女方,归女方所有。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般......


·厂家被走私查封经销商有什么罪
      经销商如果知道是走私货那就有犯罪嫌疑。如果不知道就无罪。确认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犯罪嫌人构成犯罪的,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