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能全额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能全额赔偿怎么办?
  
  1、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赔偿受害方的事谊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无效的,受害人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肇事方无力承担,则通过法院凭估财产而定。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果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以上的,就要负刑事责任,要坐牢的。如果责任人驾驶的是机动车,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不计算在无力赔偿的数额内。
  
  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交通事故后责任人无力赔偿,负主要责任的,按交通肇事罪处罚
  
  1、先交强险赔偿一部分,保险能走的走掉,三者险能走掉一部分,加上财产保全,还有政府交通保险基金也可垫付一些。
  
  2、出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如果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罚的。
  
  3、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法条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根据[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5、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驾驶员都是需要为车辆购买车辆保险的,那么车辆保险也是可以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给受害人以及投保人提供一定的赔偿费用,具体的赔偿费用和赔偿的项目会根据购买保险的条约来确定,如果说车辆保险在赔偿完毕后仍然还有剩余赔偿,也是需要责任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女职工流产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女职工流产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


·未通知工会属于违法解除吗
      有些单位很“自以为是”,认为只要自己对员工不满意,就可以随时随地的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事实上,这种想法不但是错误的,还是违法的。那么,单......


·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
      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在进行贸易交易的时候我们为了维持交易关系便......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


·嫖娼属于刑事犯罪吗,嫖娼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代社会,嫖娼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屡禁不止。那么,在......


·最新群体斗殴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最新群体斗殴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最新群体斗殴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离婚协议书什么情况下有效?
      离婚协议书什么情况下有效?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情况下有效?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结婚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及离婚原因,并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罚?目前,由于食品安全频频出现问题,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一些不法商家明知在食品中添加一些......


·发明和职务发明的区别是什么?
      发明和职务发明的区别是什么?权利人不同。职务发明,权利人是公司。非职务发明,权利人是个人。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如......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是多久?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上的侵害,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受害人请求赔偿有一个时效性的限制,超过这个时间赔偿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