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内辞退员工是否能够得到赔偿?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内辞退员工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关于赔偿金的规定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相关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相关的惩罚,只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关系列的赔偿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进行赔偿,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相关的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骗取投标保证金属于什么罪
      骗取投标保证金属于什么罪当今,许多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投标、招标等方式进行的,这样能做到利润的最大化资源的合理化运用。但是在招、投标之中也出现了......


·刑法修正案虚假诉讼罪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生活当中某些人员采用恶意诉讼的这种方式去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的这种做法,刑法中明确的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因为虚假诉讼罪是当事人虚构的一些证据......


·情节犯与危险犯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情节犯与危险犯的划分标准是什么?情节犯与危险犯的划分标准是按照既遂标准分类的。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结果犯是......


·单位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需要什么
      公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也有人称之为同住人,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在现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很多项目都是直接承包给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项目之后,会经过相关机构进行......


·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
      在现在的社会中,人们逐渐对劳务合同诉讼认真起来了,越来越多此类诉讼出现,也有人咨询过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可见人民对法律意识的......


·上级法院移送下级法院管辖可以吗?
      上级法院移送下级法院管辖可以吗?是可以的;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


·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
      丈夫欠债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很多夫妻可能是由于过于的信任对方,所以放心对方在外面做的任何事情,这就会出现丈夫在外面负债......


·放弃抗辩权的方法有哪些
      放弃抗辩权的方法有哪些?很多时候,人们都享有对某些事情的抗辩的权利,主要是针对权利人不当履行权利义务时的一种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不会受到侵犯时行......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费误工费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交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费误工费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


·什么叫寻衅滋事罪
      什么叫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