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标侵权千万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侵权千万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商标侵权千万赔偿的规定是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当中,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是被侵权所遭受到的损失来进行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这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是适用第一种计算方式还是第二种计算方式,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适用第三种方式。二、常见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八)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九)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十)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侵犯他人的权利,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非常大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在民事赔偿这个方面的话,可能会涉及到千万方面赔偿,因为商标权它可以为当事人带来很大的利益,如果自己因为这些非法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利益越多,那么赔偿的数量也会越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诉法讯问过程录音很重要吗?
      在刑事诉讼中,录音录像十分的重要,这是一种最直观的观察和记录被询问者的面部表情肢体语言的方式方法。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详细的讲解一些关于刑诉......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的管理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划转个人部分都会划进个人管理账户,但是......


·甘肃省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分为几类区片补偿标准
      一、甘肃省新征地补偿标准1、集体水浇地征收补偿。根据省政府区片价和新区规划范围内各乡镇地上附着物近年来补偿情况,一级土地区片价27306元/亩,地......


·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债务融资
      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债务融资一、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债务融资1、银行信贷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


·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依据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在程序上的法律依据就是《民事诉讼法》,在实体审理中的事实依据是当事人双方提供的事实依据和法院依职权调......


·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哪些
      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哪些?一、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


·红绿灯处可以换司机吗
      可以换驾驶员。一般来说换驾驶员不属于违章行为。但是要注意车辆不能停在斑马线上,或者在上下车换司机的时候,开关车门不能妨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高空坠物的资料赔偿内容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的资料赔偿内容是怎样的?高空坠物,如果砸伤他人的话,那么相应的责任主体肯定是需要进行一个费用的赔偿这个费用的赔偿,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无效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无效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最长时间为多久?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最长多久?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