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分子被监视居住判刑吗?

犯罪分子被监视居住判刑吗?被监视居住也是可能判刑的,如果符合判刑条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由于个人原因,如生病或者生育等情况是不适合收监处理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合法的办理监视居住处理,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处理,在犯罪事实经过调查取证后认定的时候再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资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我们生活当中如果出现了借款这样行为,遇到的一个比较常见的合同,两个人只要在欠条上面签字了,那么就相当于一个普通的合同生效了,在这个欠条当中会......


·一、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期限是怎样的?
      一、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期限是怎样的?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期限是两年的时间,所谓诉讼时效系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及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


·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
      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心政策,生活在棚户区的人们是会极力支持的。国家正对棚户区的改造实施了一些优惠政策,从不同的角度进行......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父母在离婚的时候,不仅需要对共同的财产、债务作出处理,若家里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子女的抚养问题也是要处理了之后才允许离婚的。而此时,确定由......


·民间借贷遭遇高额利息怎么办
      如果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话是需要支付利息的,如果超过年利率36%的话,法律是不支持支付利息的,即使当事人自愿给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我国的土地使用证类别主要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使用证类别主要是什么土地使用证这种重要的证件,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国土资源部直接给当事人颁发的。肯定需要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件的申请人,......


·继承法规定公产房能否遗嘱 一、继承法规定公产房能否遗嘱?
      继承法规定公产房能否遗嘱一、继承法规定公产房能否遗嘱?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不能立遗嘱,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


·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都有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


·一、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宁波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我们对于司法鉴定应该不是很了解,司法鉴定是对于涉及诉讼中的专业问题或者专门知识的鉴别或者是给出相应的意见,这是司法鉴定。那司法鉴定不是任何人......


·使用童工的风险因素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单位违法国家的规定而招录童工,其实使用童工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风险因素都有哪些呢?我们可以从单位使用童工所要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