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量刑区别是什么?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量刑区别是什么?1、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教唆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但是,对于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二者有较大差别。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成为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而在教唆罪中,如果其教唆的是抢劫、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则可以成为教唆罪的主体并承担刑事责任。2、犯罪主观方面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二者的相同点是都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不同是传授犯法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传授的是犯罪方法,并且希望被传授人学会和掌握其传授的这种犯罪方法。如果行为人采取放任的态度,即处于一种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下,不去关心传授对象是否在学、是否学会则不能构成该罪。至于是希望还是放任被传授人是否将该犯罪方法用于实施和完成犯罪,则不是本罪的故意内容。教唆罪则不同,教唆罪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故意的内容包括认识到他人尚无犯罪故意,遇见到自己的教唆行为将会引起被教唆对象产生犯罪决心和故意,并希望或放任教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因此,教唆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3、犯罪侵犯的客体有较大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确定的,无论传授的是何种犯罪方法,其侵犯的直接客体都是社会管理秩序。当然,传授犯罪方法罪也可能侵犯其他间接客体,但已经不是其行为直接所致,不应作为传犯罪方法罪侵犯的客体对待。而教唆犯侵犯的客体是不确定的,它随教唆内容的不同而变化。4、犯罪的客观方面也有相同与不同之处。相同的是二者在传授和教唆的形式上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书面。但具体就有较大差别。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实质是将犯罪经验与技巧传与他人,使被传授人学会犯罪方法以便完成犯罪行为,口头、书面和“身教”都可以,只要是能够将犯罪方法传与他人,采用什么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既可以秘密传授也可以公开传授;可以是向一个人也可以向多个人传授;而教唆犯罪的实质是把犯罪意念传与他人,使他人产生犯意,引起犯罪的决心。因此,前者注重行为,后者注重造意。5、犯罪形态有所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犯罪方法的传授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而教唆犯则基本属于结果犯,既遂的标准不同,被教唆人未接受教唆、未实施教唆犯教唆之罪的,以及被教唆人实施所教唆的犯罪处于未完成状态的,均属教唆犯罪的犯罪未遂,只有被教唆人实施并且完成了所教唆的犯罪的,才属教唆犯罪既遂。6、罪名及法定刑的规定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一个罪名,对于传授犯罪方法罪来说无论向他人传授一种犯罪还是多种犯罪,都只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单独一罪,有单独的法定刑;而教唆罪不是一个罪名,更没有单独的法定刑,其罪名与法定刑取决于教唆他人犯罪的罪名与法定刑,具体刑罚则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裁量,如是否共同犯罪中组织者、被教唆人犯罪的形态等。因此,教唆犯罪实际上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行为表现。如果行为人教唆的是多种不同的犯罪,则构成数罪。司法实践中,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罪并不能分得十分清楚,常常是教唆中有传授,传授中有教唆。对此,笔者建议按处理吸收犯或牵连犯的原则,择一重罪论处。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已经涉及到上述犯罪事实,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另外对于教唆犯罪的处理,也是基于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两者的适用条件和适用情况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起诉离婚要多少费用?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实践中多数夫妻离婚时采取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相对于协议离婚来说,手续更为繁琐,需要等待法院漫长的判决,因此,时间也更久。不过如果夫妻......
·在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结算
在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结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
·胎儿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亲子鉴定顾名思义就是确定孩子与父母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医学鉴定。分为胎儿亲子鉴定和产后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就是在胎儿还没出生之前为了确认......
·一、交通事故人伤材料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材料主要有哪些?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损失、货物损失、人身伤亡、第三者损失时,交强险理赔需要下列材料: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
·国庆期间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
相信您都知道在国庆节的时候,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都是比较长的。对于大部分的企业来讲,在国庆期间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放假,不过还是有特殊的情况......
·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有哪些?
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有哪些?在有限股份公司或集团在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中,一般会用到经办人,一旦这些公司出现经济纠纷或其......
·共有财产分割不明可以判决离婚吗?
一、共有财产分割不明可以判决离婚吗?可以判决离婚,但需要达成一致意见。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委托作品顾名思义就是指受到他人的委托而进行创作的作品,对于这类作品,在确定著作权归属的时候产生争议是比较大的。......
·从犯量刑的情节包括了哪些
一般只有在共同犯罪当中才会实际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而其中当事人在共同犯罪的时候所起的作用不同,那此时的身份就不同,自然在量刑处罚上面也......
·银行放款对方账户查封怎么办
银行放款对方账户查封的,查封金额的贷款,就不能使用了,需要等到所涉及的判决生效了,按照判决处理。查封金额以外的贷款,仍可使用。具体需要联系查......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