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几天后赔偿调解?

一、交通事故几天后赔偿调解?一般来说,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在交警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各种损失经过评估,受害人伤口痊愈之后提出。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借宿之日起开始;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二、交通事故起诉时效是多久?1、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典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2、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处理要经过一段时间,从事故发生到调解,没有统一标准,在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拿到伤残鉴定书后,随时都可以去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能达成赔偿意向,双方签订调解赔偿书,对于轻微事故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属于合法的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属于合法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事项?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事项?一、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事项?1、《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六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诈骗公私财物怎么判刑处罚
      一、诈骗公私财物怎么判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如何来写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
      如何来写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需求方:(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招标(招标编号:)结......


·口头协议纠纷怎样举证?
      口头协议纠纷怎样举证?相比书面协议,口头协议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而此时纠纷既然已经产生了,就该思索该如何去解决。但需要注意,在解决口......


·借条内容写成了收条的内容有效吗?
      借条内容写成了收条的内容有效吗?1、借条内容写成了收条的内容不一定有效,需要看这个收条目前是否可以清洗完整的反应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收条内......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哪些情况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实践中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法律规定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话说回......


·如何应对医患纠纷
      如何应对医患纠纷?《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指导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对于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吗?
      对于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吗?具本是否算工伤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定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已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可以消灭的。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归还所欠债务是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借钱用于赌博怎么证明?
      借钱用于赌博怎么证明?用证据证明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赌博等情形的,对于证据的种类,当事人可以实际情况及《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搜集。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