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责任事故与玩忽职守有哪些区别

责任事故与玩忽职守有哪些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在玩忽职守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消极地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而在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实施了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行为。(3)犯罪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二、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联系(1)这两种罪在客观方面都要求犯罪行为给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实际上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损失;如果危害后果不严重的,都不能以犯罪论。(2)这两种罪在主观方面,行为人都出于过失,都是在过失的心理支配下实行的犯罪。三、什么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四、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中国1979年颁行的刑法第131条即有规定,现行刑法第134条又原样保留了该规定,最高司法机关也没有新的司法解释,有效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业生产、作业安全的功能。这类违法犯罪人员应积极的配合我国办案机关的调查,确保自身的实际合法权益进行办理。我国的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也应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维护我国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到期是判刑还是释放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最终的判决。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


·非法占地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非法占地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一、非法占地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违法占地是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是指行为人未经批准,或......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效婚姻包括哪几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效婚姻包括哪几种?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1)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


·民事诉讼申请笔迹鉴定如何鉴定
      民事诉讼申请笔迹鉴定如何鉴定以目前我们国家的技术,两三年之内的差异的笔迹的时间判定很难判定出来的。如果硬是要去申请笔迹的时间判定,也能够跟二......


·放高利贷有何程序
      放高利贷有何程序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高利贷并不合法。但是您可以选择比较靠谱的民间借贷,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


·合同终止需要给代通知金
      合同终止需要给代通知金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不需付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没结婚证要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没结婚证要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


·对于私生女是否有继承权?
      对于私生女是否有继承权?私生女拥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


·污染环境的行为也是时有发生,有些行为对环境造成了很严重的破坏
      污染环境的行为也是时有发生,有些行为对环境造成了很严重的破坏。环境保护法中对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但是环境污染侵权归责原则是什......


·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有时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款的结算问题、
      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有时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款的结算问题、行政审批问题等而与相对方发生纠纷,但是发生纠纷后如何选择快速有效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欠款纠纷起诉状
      起诉状原告:***,男,汉族,1977年7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320****************住址:江苏省******************电话:18625188976(律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