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计件加班费的工资计算文件需要向公司申请吗?

计件加班费的工资计算文件需要向公司申请吗?需要向公司进行申请的;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2、劳动定额标准应当合法。我国《劳动法》第37条规定:“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二、补休还要付加班费吗?《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计件的员工加了班也是可以申请到加班的费用,而对于加班费用的计算也与计时工作者加班的工资一样,只要延长了上班的时候就可以按不同的情况得到属于自己的工资,所以,在进行申请的时候就要把加班的时间以及工作的收入写清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开除怀孕女员工如何赔偿
      单位开除怀孕女员工如何赔偿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方面申请离婚手续?
      单方面申请离婚手续?单方面申请离婚手续?(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


·离婚诉讼申请延期开庭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申请延期开庭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一、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房屋抵押贷款的材料在各家银行规定中,各不相同,但也没有什么大的区......


·民法典打印遗嘱是否有效?
      民法典打印遗嘱是否有效?民法典打印遗嘱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在亲属间如何分配?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在亲属间如何分配?车祸赔偿金一般是对受伤者的赔偿,只有在受伤者因车祸死亡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车祸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从法......


·一、夫妻财产约定能不能对抗查封?
      一、夫妻财产约定能不能对抗查封?夫妻约定的财产,或者公证书仅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只有符合下列规定的方可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


·合同到期后不想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后不想续签有补偿吗一、公司拒绝续签,支付补偿。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一、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


·民事诉讼流程及文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流程及文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流程及文件是什么?(一)流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


·什么是解除合同协议
      什么是解除合同协议一、什么是解除合同协议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