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三)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再有,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二、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以下几点:1、谁出资赞助买房钱款要分清楚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来达成,在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2、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名要协商好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还是二手房,房产证上都可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只不过双方要事先协商好房产份额配比。3、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婚前情侣买房要慎重,财产公证或者签署协议是共同买房的必要前提。4、贷款买房后月供务必不要忽视现在银根紧缩,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的格外严格。因为婚姻是个人的,也是双方的。在结婚之前并不是自己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对方,应该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规划。婚姻并不是无条件的付出,也应有自己的财产,因此就有了婚前财产公证。然而,男女在结婚之前,也不是必须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大多数时候,还是当事人基于自身情况的一个考虑,而选择婚前办理财产公证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不可以,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经过用人单位考核通过后,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同时,劳动合同也是对双方、尤其是作为相对......


·企业裁员经济补偿金给多少
      企业裁员经济补偿金给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公司变更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变更转让的条件是什么?一、什么是公司转让?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例如,无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智力有障碍。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


·再婚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的婚姻生活是比较不顺利的。例如,再婚的情况下,仍然没有遇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可能还是需要离婚。当然,再婚离婚的话,对与......


·工伤认定举证回复函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受伤的,应该委托单位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来说,当地区县的劳动局负责进行工伤认定。对于有争议的工伤认定,当地的劳动局会将其向上级劳......


·离婚案件分割继承部分财产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分割继承部分财产规定是什么?离婚案件分割继承部分财产规定是夫妻双方对于其中一方记者得到财产都是享有共同拥有处理的权益的。据《民法典》第......


·情侣一起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情侣一起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


·收缴是不是行政处罚?有哪些依据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治理也在不断的加强。行政处罚即使我国社会管理部门进行社会管理时的一种手段,相关的收缴行为就是为了维护我国的......


·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各地都有盗窃的行为,在公车上,在马路上,甚至有人入室进行盗窃,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相关的规定,不同地区在法律上的处罚量刑略有不同,关于刑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