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申请扣押车辆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扣押车辆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二、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无缘无故的肯定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去扣押当事人的车辆的,如果是财产保全措施的话,除了当事人名下的车辆之外,当事人名下的其他财产都很有可能会被查封冻结,而且,法院决定予以保全的,就要在30天之内及时递交诉讼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关看守所法院多久会判刑?
      被关看守所法院多久会判刑?一般在看守所里面要呆五到六个月才会判刑,但如果情况特殊,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能会更长。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


·再审发回到哪一级法院重审
      再审发回到哪一级法院重审再审中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羁押到期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羁押到期怎么判?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期满的,应该视情况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护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


·工伤认定是公司赔偿吗?
      职工受伤后,在医院治疗期间就可以委托公司进行工伤认定,对于职工来说,早点拿到工伤认定书就可以尽快的拿到赔偿。职工因工受伤的,需要自己先承担医......


·商业秘密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1)序文,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名称、地址、签约时间、地点,合同生效日期等等;2)定义,对合同涉及的技术、法律、经......


·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理?地使用证过期的办理方式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


·司机醉驾需要同车人笔录吗?
      司机醉驾需要同车人笔录吗?由于需要记录醉驾案件的客观事实,所以还是需要同车人进行客观的笔录。而且不仅需要做笔录,如果有过错的,还需要共同承担......


·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一、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陪嫁婚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是......


·买野生保护动物放生的行为怎么认定
      很多人会在一些特殊的节日和有特定含义的日子里面购买一些野生动物,并放归大自然,以表示自己的一种虔诚,这种行为本意上是好的。但是行为上来讲,购......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一、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释义:本条是对注册......


·户口迁移土地政策规定是什么?
      户口迁移土地政策规定是什么?1、首先要看是否是全家迁出,以及迁出后是否变更为非农业人口。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