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我们根本都不清楚交通事故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影响,还有就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问题,所以说没办法回答交通事故的整体赔偿标准。严格意义上来讲,不同车祸当中的赔偿标准根本都不一样,就算自己对交通事故不负责任也不能索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指纹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人的十指触摸任何地方都会留下清晰的指纹,只不过人的眼睛无法看见罢了,先进的科学仪器就可以清晰地捕捉到,并且可以将清晰的指纹拍照成照片记录在案......


·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在生活中,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医疗纠纷时间屡见不鲜。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一般是由于医院方面的医疗过错或者是医疗过失造......


·农村房屋买卖契税如何征?
      一、农村房屋买卖契税如何征1、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且是头次购房的按1%缴纳;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按1.5%缴纳;面积超过140平......


·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
      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一、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会的;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法院也会依......


·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吗?
      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吗?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吗?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可以不?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可以不?是可以的;行政强制执行是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


·一、交通事故认定前能把车提走吗?
      一、交通事故认定前能把车提走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两种,一种是简易程序的,这个必须是双方都签字才能放车。第二种是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是......


·法院调解书确认事实婚姻关系吗?
      法院调解书确认事实婚姻关系吗?没有事实婚姻,只要不是94年之前同居的,都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也没地方给办。双方协商自动解除同居关系......


·共同犯罪立功的认定该如何做?
      我们知道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的犯罪,那么关于共同犯罪立功的认定是怎样的呢?犯罪分子投案后有戴罪立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可以揭发其犯罪团伙,符合......


·监护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监护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


·怎么脱离父母户口本
      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分户申请;(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三)人民法院对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