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可以约定日综合工资里包括加班费吗?

可以约定日综合工资里包括加班费吗?约定的日综合工资里是不包括加班费的,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无效,但可以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基数。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时间有很多的不确定性,用人单位约定具体加班费金额无效。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法定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二、加班工资的标准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 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有关加班工资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加班时间而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的加班情况确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处理,也可以起诉来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划分依据是什么您可能在现实生活中都听说过酒驾和醉驾,但是大部分的普通老百姓可能认为两者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也就是都是差......


·拖两年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拖两年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


·一人注册公司和个人独资一样吗
      一人注册公司和个人独资一样吗一、一人注册公司和个人独资一样吗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


·无效的事实婚姻怎么判?
      无效的事实婚姻怎么判?无效的事实婚姻应当由法院判决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当事人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


·一、醉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一、醉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


·父母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什么行为
      父母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什么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包括父母、老师;第10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


·无结婚证如何生小孩,是怎么规定的?
      无结婚证如何生小孩,是怎么规定的?总体来说,我个人感觉其实没有领结婚证的话,如果已经怀孕了,那么马上去领掉结婚证,然后办理准生证如果没有办理......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到开庭时间是多久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到开庭时间是多久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


·分公司的债务是有谁来承担?
      分公司的债务是有谁来承担?一、分公司的债务谁来承担《公司法》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一个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负责人没有法人资格,也就......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一、行医系列1、医疗事故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结......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1、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设立了类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在涉及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