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政府是不是特别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政府是不是特别法人?政府属于特别法人,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第九十七条:有独自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二、法人的特征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2、依法独自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自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自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3、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自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自承担民事责任。民众在日常生活中肯定也不会将政府机关跟一般的企业相提并论,但政府机关在法律上的性质也属于特别法人,一般的法人在经营过程当中的违法行为都由法人的主要责任人承担,但政府机关的话依公权行使管理职责,国家也规定了国家赔偿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司法结构中的行政处罚和某些法律制裁是不同的,因为在司法系统中对当事人实施某种处罚的程序是相同的,最终判决......


·镇江出租车事故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镇江出租车事故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抢劫被阻止是犯罪未遂吗?
      工厂试用期20天可以随时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


·兄弟姐妹是遗产继承人吗?
      兄弟姐妹是遗产继承人吗?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但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知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


·法律规定什么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规定什么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是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


·房子产权到期后国家收回怎么补偿的?
      房子产权到期后国家收回怎么补偿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


·未婚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是指在双方同居期间,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所生下的孩子。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非婚生子女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和继承权,享......


·哄抬物价商家面临的处罚有哪些
      哄抬物价商家面临的处罚有哪些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


·离婚诉讼中该如何争取多分房产
      离婚诉讼中该如何争取多分房产一、离婚诉讼中该如何争取多分房产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传唤超过24小时合规么?
      传唤超过24小时合规么?不合规。根据相关规定中要求,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正常情况下这个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遇到情况比较复杂......


·对方不承认收到钱如何处理
      可以报警处理。因为当事人确实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隐瞒了真相,骗取了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涉嫌诈骗罪,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