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权拍卖隐名股东可以认定吗?

股权拍卖隐名股东可以认定吗?股权拍卖中的隐名股东是无法进行认定的。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这种情况下,对外产生公示效力和形式要件上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是被记载的他人,隐名人的实质为提供资金者,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出资者,一般情况下其动机是为了规避法律。因此,隐名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认定被记载人为公司股东。对隐名股东出资的资金,应当按照与被记载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这样更有利于建立社会信用和倡导社会公认的价值取向。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照我国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综上所述,股权拍卖中,隐名股东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没有法律地位的。本身隐名股东就是规避法律风险才做出的违规行为,那么自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建立社会信用以及倡导社会公认的价值取向也是法律的重要职责之一,所以,隐名股东是无法进行认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一、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


·夫妻感情不和如何离婚?
      如今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法制化程度很高的水平,在生活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


·高空坠物伤人连坐责任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的发生大多数因为素质比较低的住户抱着侥幸心,以为自己住的楼比较高即使把东西丢下去也不会被人发现,但是这些人却没有料到我国为了遏制这种......


·税务的罚金和滞纳金的区别有什么?
      税务的罚金和滞纳金的区别有什么?滞纳金主要是对不按照规定期限依法交税而产生的金额,而罚金则是作为犯罪人向国家缴纳规定数额的刑罚方法,两者的......


·行政拘留在当地能查到吗?
      行政拘留在当地能查到吗?行政拘留可以查到,行政拘留不算犯罪,一般不记入档案,会留在公安局内部的网络系统中。只是在所属处罚机关存档备查的,即县级......


·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一、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


·村委会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
      村委会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村委会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村委会是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自我服务所以不属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受贿罪构......


·造成一死一重伤交通肇事判刑是怎样的
      造成一死一重伤交通肇事判刑是怎样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


·离婚后父亲作为监护人不抚养子女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父亲作为监护人不抚养子女可以变更抚养权吗?离婚后父亲作为监护人不抚养子女可以变更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


·案件的原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案件的原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