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如何取得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如何取得抚养权?离婚取得抚养权需要向法官表明,自己是抚养孩子的有利一方。应该提供很多证据,这里的证据就包括有一些证人证言和经济方面的证据等等。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二、在哺乳期内的孩子离婚后归谁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要想取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必须要通过一些证据提交给法官,让法官认定孩子如果跟自己一起生活的话,将会获得非常好的生活的条件,而且对于孩子的身体健康也是非常有利的,所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必须要着重于这一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一、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而农村土......


·民事诉讼庭审中补充调查证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庭审中补充调查证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任何一个诉讼案件的受理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尤其庭审更是有详细的规定程序。但是案件的......


·怎么申请分居离婚手续?
      怎么申请分居离婚手续?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财产损害赔偿既可能是侵权之诉也可能是违约之诉。侵权责......


·发生摩托车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摩托车事故怎么处理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目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立法都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公约中有关......


·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一、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子公司没有资质而对外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无效。其责任由子公司独立承担,与母公......


·美术著作权期限是多少年?
      美术著作权期限是多少年?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


·子女随父方生活的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


·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样应诉?
      在买卖合同发生争议后,如果协商失败,合同一方通常选择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合同的另一方,作为被告,在收到法院的回应通知后如何处理?根据诉讼实践......


·继承的动迁房出售要交什么税
      1.契税。买方按照交易总额的3%缴纳。2.增值税。税率5.6%,由卖方缴纳。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交易差额乘以税率征收。3.个人所得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