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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

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其具有有利于提高PE的知名度,是实现投资者、企业管理层、企业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的理想途径,能够让投资者获得较高的收益回报等优势。但确定同样突出,例如:IPO所需时间长、机会成本高,IPO退出面临诸多风险以及上市门槛高等。2、兼并收购上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时机成熟时,将目标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以确保所投资资金顺利的撤出。同样具有它的优点和缺点,优点:并购退出可缓解PE的流动性压力,并购退出只要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和并购退出更高效、更灵活。缺点:潜在的实力买家数量有限,收益率较IPO低和企业管理层可能对并购持反对意见。3、股份回购是指企业或者公司管理人员按照约定的价格将公司的股份购回,从而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方式。其优势和劣势也较为明显。存在较多法律障碍、错失未来潜在的投资机遇是它的的缺点,交易过程简单和资本安全得到保障则是它最大的好处。4、清算是私募股权投资失败后的退出选择。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没有继续发展空间,抑或持续经营会带来更大损失,其他投资者和企业管理层、原有股东等内部人员也不愿意接手时,只有果断对目标企业进行清算,才能及时收回资本,避免损失扩大。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几种退出方式中,清算退出是基金公司最不愿意采取的方式。IPO、并购、股份回购、清算是我国市场上主要的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特别是,我国A股爆发,其上的前三种方式,在市场上屡见不鲜。IPO因此回报率最高,最受我国投资者青睐;而并购作为最灵活的退出方式逐渐成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作为投资者,最重要的则是,理智分析现状,冷静看待市场,选择最适合当下的退出方式才是风险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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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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