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可以吗?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可以吗?离婚财产转移子女是不可以的,子女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时转移夫妻财产会产生的法律后果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只能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处理,如果涉及到需要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也应当在合法的夫妻财产分割完毕后才可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下班后在宿舍内死亡是工伤吗?
      下班后在宿舍内死亡是工伤吗?一、下班后在宿舍内死亡是工伤吗?下班时间在工厂宿舍里面突发疾病死亡的,不属于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


·在我国实体店退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实体店退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实体店购物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随时退换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


·侵犯我肖像权应该怎么办?
      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是受到民事法律规范的保护的,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可以先与对方通过协商的办法确定赔偿事宜,对于不能通过协商确定的,侵犯我......


·受贿罪2023新刑法定刑是多少?
      一、受贿罪新刑法定刑是多少?2018新刑法定刑对贪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


·开设赌场罪认定的证据链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认定的证据链是什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关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公《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


·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
      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一、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第一次被酒驾,测出来的是37mg会受到处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


·农村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离婚如何处理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


·公司合同工毁约赔多少钱?
      公司合同工毁约赔多少钱?应当基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认定,一般情况下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