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到了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到了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二、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无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中需要写明工作的具体期限和工作内容等信息,如果说到期后用人单位不进行续签后,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说用人单位不赔偿可以通过仲裁方式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嘱要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遗嘱要包括哪些内容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


·刑诉法八十一条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您对于刑法应该都不太陌生,因为刑法中规定的许多犯罪行为,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您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刑诉法八十......


·一、交通事故赔偿法庭判决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法庭判决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一、怀孕时离婚男方对女方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怀孕时离婚男方对女方的补偿标准是多少?男方跟孕妇离婚赔偿的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


·挪用资金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


·
      一,当事人给孙子的财产是遗嘱还是遗赠是遗嘱继承。因为,孙子是第一顺序代位继承人。法律依据:第十一条、第十六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予......


·离婚财产一百万以上诉讼费多少钱?
      离婚财产一百万以上诉讼费多少钱?一、离婚财产一百万以上诉讼费多少钱?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


·寻衅滋事法院调解吗?相关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社会和平和社会秩序的平稳是我国无数执法者和相关法制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寻衅滋事就是破坏我国社会和平的主要案件之一,我国的相关部门一旦手......


·借条不写还款期限有效吗?
      借条不写还款期限有效吗?借条不写还款期限不一定有效,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效力。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


·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公民的生活水平已经越来越好,汽车已经几乎
      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公民的生活水平已经越来越好,汽车已经几乎成为家家都有的代步工具。与此同时为我国的交通也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所以说我国为了确......


·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加班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但前提肯定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安排下延长了工作时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加了班。要是员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