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四川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四川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二款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6、尚未独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综上所述,子女抚养费数额可以根据父母经济收入或者负担能力确定,最高给付抚养费标准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以上,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对于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抵顶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给付期限为子女18周岁为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致人二级伤残能判几年?
      致人二级伤残能判几年?故意伤害造成二级伤残的,在伤情鉴定上应该是达到重伤程度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可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对方......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撤诉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撤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


·什么情况下医疗纠纷协议无效?
      什么情况下医疗纠纷协议无效?一、以下情况医疗纠纷协议无效。一般来讲赔偿协议是经过医患双方通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议达成的,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


·老公大伯骗去借条不给也不还钱怎么起诉
      老公大伯骗去借条不给也不还钱怎么起诉一、老公大伯骗去借条不给也不还钱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


·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报医药费吗?
      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报医药费吗拿到认定书就可以报销医疗费了。持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发票、病例清单到社保经办部门去报账。等以后鉴定了等级后......


·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有哪些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当事人陈述事实的真实性,往往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按照证据材料与案件的关系可以将......


·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有哪些1、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发现,或者犯罪事实虽已被发现,但犯罪分子尚未被发......


·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的 安置面积该如何计算
      一、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面积该如何计算?  1、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民法总则隐形代理的形式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隐形代理的形式包括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隐名代理的形式包括哪些?隐名代理......


·国家对待重婚的法律政策是怎样的?
      国家对待重婚的法律政策是怎样的?国家对待重婚的法律政策是构成犯罪的,重婚罪可以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


·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的刑期怎么计算
      若罪犯一开始被判无期徒刑的话,实际上并不会坐牢一辈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因而无期徒刑也是有机会减为有期徒刑的,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