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告重婚罪法院会走访吗?

一、告重婚罪法院会走访吗?重婚罪是需要由法院走访,并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受害方可以将有重婚事实的配偶起诉到法院,追究其重婚罪的犯罪事实,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重婚的行为来进行判决,法律上明确规定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务根据其性质分为了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而赌债就属于其中的非
      债务根据其性质分为了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而赌债就属于其中的非法债务,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有的人在索要赌债不成的情况下,就对其家人实施......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的交易越来越多。不仅是商品房,其实所有的房子都离不开土地,盖房子首先需要获得土地使......


·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一直以来是您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也是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话题。那么。您对于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了解多少......


·男方不愿意付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不愿意付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


·一、店面违约的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违约的违约金是多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


·怎样才能认定单位犯罪?
      或许有的人不知道单位还可以犯罪,其实,我国刑法上规定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主要是以公司、企业的名义,为了公司企业的利益而从事的具有......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保留对出让土地的管辖权力,另外,各地的国土资源部具体负责对土地的行政管理权。在国家依法将国有土地资源下发到民众的几种不同的......


·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协议格式是什么?
      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协议格式是什么?一、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协议格式是什么?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协议格式范例如下: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给员工部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
      劳动合同是商业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之一,无论是对用人机构还是劳动者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给员工部签劳动合同不仅对用人机构而且对员工而言也......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有哪些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


·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卖农民土地怎么办?
      一、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卖农民土地怎么办?  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卖农民土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农民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土地管理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