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重婚后续婚姻如何解除?

重婚后续婚姻如何解除?重婚后续婚姻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无效,如判重婚罪,后来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而不是前段的婚姻关系。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受害人或者居委等基层机构提起诉讼,才能构成犯罪,法院才能依法判决,新的婚姻关系也就随之自动解除,旧的还存在。重婚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法律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婚的认定是根据两种不同的条件来确定的,重婚事实成立的,显然是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的,所以第二段婚姻显然是无效的,另外还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一)、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


·构成生产劣药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生产劣药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生产劣药罪的责任追究,应当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


·南昌声像司法鉴定价钱是多少?
      现如今有许多不同类别的案件,也就有相对应不同类别的鉴定。我们所知道的、听说的就比如有亲子鉴定、医疗伤残鉴定等,现在我们来说一下司法鉴定中其中......


·著作权中的邻接权不包括哪些
      著作权中的邻接权不包括哪些著作权主要保护的是作者的权益,而领接权主要保护的是出版者、表演者、录像制品作者。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权利。除此以外的......


·一、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什么?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


·假释立案开庭什么时候放人
      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上网公示。法院公示后两周左右可假释。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


·对公证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对公证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不能。有点观点认为公证处是司法局的下属机构,属于行政机关,其作出的公证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应当受理,这是错误的......


·禁止结婚有哪些情形?什么情况禁止结婚?
      《民法典》中有规定,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这也是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需要了解的内容。......


·在我国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再起诉会判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再起诉会判吗?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


·法律规定非法集资是属于谁管?
      非法集资是属于谁管?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甲方: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终止达成如下协议:1、原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